都昌县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2022-09-09 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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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都昌县民政局违规出租办公区域,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2017年7月,都昌县民政局违规以租赁的方式将综合大楼一楼婚姻登记大厅提供给都昌县薇薇新娘摄影店,供其开展与婚姻登记有关的婚姻领证及婚姻登记所需要的照相、材料复印、结婚证盒等有偿服务。都昌县民政局通过收取高额租金,承诺不让其他同类摄影业务入驻的方式,致使薇薇新娘摄影店形成垄断经营,严重破坏营商环境。2019年4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迁至都昌县妇幼保健院内,薇薇新娘摄影店随之一起迁至都昌县妇幼保健院门口一楼车库内,继续开展以上经营活动。近期,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原负责人刘朝英及现负责人黄火珍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县民政局原分管领导吴杏元批评教育处理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舒志杰及县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邱新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民政局原局长李华章诫勉谈话处理、原局长罗幼明党内警告处分、局长江火金批评教育处理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

  都昌县城市建设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和贵为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2022年6月29日,吴和贵对租赁其管辖区内县工业园区(原口腔产业园)企业江西省极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提出移走厂房门口原栽种几棵樟树的要求,服务不够,没有及时安排人员移走树木,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吴和贵在对接国家电投集体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在园区实施建设分布式光伏过程中,言语简单,解释不够,致使企业误解。2022年8月县纪委监委责成吴和贵写出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

  这两起案例充分暴露出都昌县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纪法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服务意识不强,在政策落实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此类行为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极不相符,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权益,直接破坏了都昌县的营商环境。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抵制歪风邪气,既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靶向出击,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严肃追责,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来源:廉洁都昌)


编辑:魏菲

责编:刘芸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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