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九江丨这些野生动物九江都曾有过 (上)

2024-03-10 10:12:32   长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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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野生动物九江都曾有过 (上)

■ 钱 政

九江及所辖县区,大多有丘陵、平原、湖泊、沼泽,长江流经辖区还有幕阜山、庐山等高山峻岭,千姿百态的自然环境为九江地区形成生物多样性创造了极佳的生存条件。

历史上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在九江辖区内自由地生活和繁衍。到了近代,随着人口不断增长,人和动物争夺生存空间的斗争不断加剧。在很长一段历史时间内,人们缺乏人和动物和谐共存的意识,特别是人类从冷兵器时代进入热 兵器时代后,猎杀动物更方便、更容易,在贪婪的驱使下,野生动物遭到过度捕杀,造成有的物种灭绝、有的濒危、有的种群数量急剧下降……幸好现今人们已开始有所觉悟,国际社会和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为野生动物的生存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人们在对过去的反省就是进步的开始。

本文所讲的九江“消失”的野生动物指的是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已彻底灭绝了的九江地域曾经生存过的野生动物。例如华南虎、犀牛等。

2、处于功能性灭绝的野生动物。功能性灭绝的野生动物它是生物学的术语。是指某个或某类生物在自然条件下总存数量减少到无法维持繁衍的状态;换言之,是指某物种在宏观上已灭绝,但尚未确认最后的个体已经死亡的状态。也是物种灭绝的前兆,导致物种功能性灭绝因素:气候、环境变化、人类捕杀、人类占据破坏其生存环境等。

3、现今已经很难见到的野生动物。

红毛狗

1961年夏季,九江市郊及庐山脚下一带,经常出现大群红毛狗在农村偷食村民饲养的猪和家禽甚至到城区周边游荡的情况。特别是这年7~8月份时,余家河靠近琚家山附近(当时属大桥公社辖区)一户段姓村民家中,3岁小女孩在户外乘凉和母亲在竹床上睡熟之际,半夜母亲突然被女儿尖叫哭声惊醒,一摸发现小女儿不见了,她吓得大声喊叫起来,于是家人和周围村民立即分头寻找,有人在追寻中发现远处有几只红毛狗正叼着小女孩往山里面跑去,等大伙追上去已不见红毛狗及小孩踪影。此事一传开,加上各种传播者的渲染、夸张,顿时闹得九江市郊甚至市区和周边农村人心惶惶,一到晚上家家关门闭户以防红毛狗的侵袭骚扰。

红毛狗也称豺狗、红狼,其学名叫豺,犬科动物、体形似狗,头宽、额扁平、短脸、尾蓬松、体背及四肢外侧呈红褐色。这种动物喜欢群体活动,每群三五只甚至几十只,生性凶残、狡猾、聪明。当它们几十只合群时连老虎都怕它们,当小群红毛狗到村民家偷猪时有人曾窥视到这幅情景:前面一只咬猪耳朵,另几只则在猪的后面用头顶猪屁股,将猪赶到山野巢穴之处再吃掉。

此前九江历史上从未有过红毛狗聚群伤人、吃人的记载,这次居然发生闯进村庄抓小孩吃的恶性事件,这在动物行为学上是种很奇怪的举动。更令人不得其解的是,“红毛狗事件”发生数年后,九江一带的红毛狗居然全部神秘销声匿迹不见踪影。是群体内部发生致命的传染病(但未见红毛狗尸体报告),还是由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全部迁移到其他地区?因而成为九江动物生态学的一宗不解之谜。

野生河豚

距今40多年前,在九江长江段鄱阳湖中,每年4~5月份就会有许多河豚(俗称气泡鱼),儿时常和小伙伴们在长江和甘棠湖钓起气泡鱼,用手稍稍挤压,鱼的肚皮便会鼓胀起来,继续摆弄下去鱼肚会越胀越大几乎变成一个球,于是被孩子们踢着玩。

河豚有剧毒,一旦食用后中毒短则10~30分钟,长则3~6小时发作,抢救不及时会造成死亡。但其味道极其鲜美,于是便有“拼死吃河豚”的美食爱好者来品尝它,历年由于制作不当或误食,常有致人丧命的悲剧发生,国家规定只有持有专门的烹调河豚资格证的厨师才能烹煮河豚。

九江周岭正对鄱阳湖鞋山的湖边农村,20世纪60年代有个沙湖大队,它辖处有三个姓氏的村庄,分别是沙里王家村、钟家(钟家大弯、钟家小弯)村、崔家村,各村均为同姓宗族村民,靠半耕半渔为生。

每年油菜花开时节,村民便乘船下湖捕鱼,那时鄱阳湖中河豚出奇地多,有时整船捕捞上来的大多是河豚,大的有8寸到一尺长,由于严禁渔民出售河豚,渔民自己也不敢食用,所以一般捞起来后又抛弃湖中,只有沙里王家村的渔民全数载回食用。王姓村民都有宗族传下来的一整套去毒工艺和秘方,他们整个村的人不仅食用新鲜的河豚而且还晒制鱼干,留作淡节或荒年食物的补充来源。

沙里王家村的人不仅食用新鲜或晒干的气泡鱼,而且敢吃此鱼毒性最强的鱼子和鱼白。对此村里有个仪规:端午前一天村里各户将家中晒干的鱼子、鱼白做上记号,然后集中在一起,加上某种秘方后放进蒸笼用旺火蒸24小时,端午节这天由村中年龄最大的长者第一个品尝蒸熟的美味鱼子、鱼白,吃下去一会若不麻口再等一会确定不会中毒后便向全村宣布:“现在可以吃了!”于是各家取走自家记号的美食高高兴兴地大吃一顿。这种宗族仪规一来可以传承吃河豚的传统,二来也是宣示族中长者敢于为宗族晚辈承担风险的美德从而获得全村族人的尊重。

1964~1965年九江县社教工作团进驻沙湖大队,当年团里22岁的龚先生与沙里王家村的村民王及鞋和其母亲王婆婆相处融洽,关系极好。王婆婆告诉他:“气泡鱼去掉鱼头、内脏干净后放在竿子上晾晒,猫舔食滴下来的水后都会死。”在沙里王家村,大的河豚被村民们用来给小孩做拨浪鼓玩,做打麦用木连枷上的绑绳。有次王及鞋家中午烧好了新鲜的河豚请龚先生去吃,他因中午开会未去。不久王家人端来一钵炖好的河豚汤给他,龚先生招呼团里其他人一起品尝,但大家都不敢,龚先生心想:刚才王婆婆一家人吃了都没事,怕什么?便将这钵气泡鱼吃了个精光,他兴奋地对同伴们讲:“我从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鱼和汤!”以后王家先后请他吃过几次河豚。离开了沙里王家村后,龚先生再也没吃过那么美的鱼汤了。

现在九江地区已很难见到野生的河豚,九江虞家河乡有人在池塘养殖,江浙一带的养殖户是用网箱在湖中、海中养殖,河豚市价一般在220元一斤。春节期间,笔者在九江一家海鲜楼水箱中就看到十几条河豚。

扬子鳄

扬子鳄的故乡在中国长江流域,在地球上已生存了2亿多年,成为生物进化史上的老寿星。由于我国古代动物学知识与现代动物学相比,较为落后,对很多动物的称谓也与现代动物正规学名及分类不相符,明嘉靖九江府志中记载有一种动物“蛟”:蛟,龙属,其状似蛇而四足、细颈,颈有婴大者,数围出则山崩石裂,水溢数丈乃阴毒之物,庐山多有之。清同治德化县志中也有关于“蛟”和“鼍”存在的记载,另外中国古代的书籍中也有不少有关蛟的记述,《商君书·弱民》中“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汉书·武帝纪》中的“自寻阳浮江,亲射蛟江中”。

那么“蛟”和“鼍”又是何种动物呢?对它的基本解释有二:其一,是古代传说中一种能发洪水的龙,也称蛟龙。蛟栖息在湖渊等聚水处,也会悄悄地隐居在离民居很远的池塘或河流的水底,有时也被称为“潜龙”;其二,扬弃古籍中神话传说的部分,动物学上科学的解释是指鼍(扬子鳄)或泛指鳄鱼。蛟龙是一种神物,而蛟和鼍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动物——鳄鱼。

扬子鳄是全世界二十余种鳄鱼品种之一,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鳄鱼,也是世界上体型最小的淡水、卵生、冷血、肉食的鳄鱼品种之一。据说在野外它常潜伏池塘或河底等来水边喝水的野兔不注意时猛地用尾巴将兔子打入水中食之。历史上在九江地域存在的蛟(鼍)也就是扬子鳄。目前在九江地域扬子鳄已绝迹,在安徽省宣城地区有一家大型扬子鳄养殖场。

野生犀牛

犀牛,历史上曾广泛分布在中国境内,一些古籍上对此都有记载,如《诗经·小雅》就有“匪咒匪虎,辛彼旷野”,《左传·宣公二年》有“牛则有皮,犀咒尚多”,《国语·晋语八》中“昔吾先君唐叔射咒于徒林押”,《论语·季氏》里“虎兕出于柙”。文中的“咒”指的是犀牛。犀牛主要分布在非洲及亚洲南部和东南部的森林、草原、灌木丛林中,以植物为食,属脊索动物门、哺乳动物纲、犀牛科。它尽管是食草动物但不反刍,这点和牛不一样。犀牛体型巨大,是陆地上第二大哺乳动物,有双角、独角之分。现今世界上仅有白犀牛、黑犀牛、印度犀牛、爪哇犀牛、苏门答腊犀牛等五种犀牛。

古代中国没有对动物进行准确的科学分类,所以史籍上对犀牛的称谓也不一样。明代嘉靖年的《九江府志》称犀牛为“山牛”,也称咒,把它和虎、牛、羊、犬、猴等统归属于“毛属”。而清代咸丰的《德化县志》则把“山牛”归于兽类,这样难免使人在查阅史籍时弄不清“山牛”“咒”是现在何种动物。

九江历史上的犀牛属于哪一种呢?明嘉靖《九江府志》中对山牛的特征有较详细的描述:“山牛重千斤一角青色其皮坚厚”;清道光四年修水县《义宁州志》中也讲山牛:“雄者角岐而长,雌者无角眉目际有孔深寸许”。从动物学角度分析对“山牛”的描述,可知古代九江犀牛的外形、体重、皮肤、独角及生存地域环境与印度尼西亚现存数量已稀少的爪哇独角犀牛应该属于同一种或同属的犀牛。

由于犀牛皮“可制铠甲”(明·《九江府志》),并且“留其皮为寝席可以避湿”(《义宁州志》);角可以做生活用品、工艺品及可以入药,于是它成为九江先人大量猎取对象,到了清道光年间已成为“今已渺见矣”(《义宁州志》)的极稀少动物,从这些府、县志中可得知九江历史上存在过的犀牛,大约在清代道光、咸丰年间已基本灭绝,仅200年左右的时间,中国境内的犀牛也先后消失殆尽,成为近代中国生物多样性的重大损失之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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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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