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5年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 政府买单 老人受益

2021-01-19 11:12:38   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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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获悉,今年市县两级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给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这些关心老年人的“福利”从2017年开始实施,意味着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多了一份由政府买单的保障。

  这份特别险的保险对象是:具有九江市户籍的城乡特困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60周岁(依据出险时实际年龄)及以上老年人,以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之外的70周岁(依据出险时实际年龄)及以上具有九江市户籍的老年人。保险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相应比例承担,无需老人付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法定传染病(如新冠肺炎)造成的伤亡,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及住院补贴,以及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3-类法定传染病(如新冠肺炎)造成的身故及残疾,由承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赔付标准将根据赔付率情况适时调整)。

  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经报案确认意外事故的,给予赔付6000元/人。因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法定传染病导致身故的,给予赔付22000元/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法定传染病导致残疾的,保险金额最高赔付22000元/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江西省内二级(含)以上医院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给予合理的住院补贴,补贴金额90元/天,每次住院补贴最长30天,一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九江市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承保,拨打95511报案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平安赔你行”线上自主报案理赔。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洪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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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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