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瑞昌公安发布
瑞昌籍人员前往缅甸等国家需提前报备的通告
关于瑞昌籍人员前往缅甸等国家需提前报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跨境突出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有效遏制瑞昌籍人员非法出入境从事涉诈、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经研究决定,前往缅甸、柬埔寨等国家的人员需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备。现通告如下:
一、瑞昌籍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缅甸、柬埔寨、老挝、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土耳其、阿联酋、印度尼西亚等九个国家。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应至少提前3日以上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村居(社区)同步双重报备,并提供护照、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派出所将相应证明材料上报瑞昌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瑞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地区。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参照瑞昌籍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或者实施介绍、拉拢、引诱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将依法予以严惩。目前正在实施或预谋非法出境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停止、立即返回并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所在派出所,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如有发现正在或已经非法出入境、滞留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线索,欢迎拨打110、96110或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严惩。
瑞昌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来源:瑞昌公安)
编辑:柳飘蕙
责编:吴雪倩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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