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可以申请歇业休整一段时间,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5月5日,瑞昌市某砖厂投资人林先生拿着“歇业备案”证明高兴地说。据悉,这是自3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瑞昌市首次办理的歇业备案业务。
林先生的砖厂因疫情原因,一直没有业务,需要进行业务调整。但是他不想注销,也不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窗口工作人员清楚他的诉求后,告知其可以办理企业歇业备案申请。因林先生不会电脑操作,窗口立刻安排专人全程帮办代办,仅用20余分钟就办结了歇业备案事项。
据了解,根据《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时,可登录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歇业备案申请,审批通过后即进入“歇业”状态。通过“歇业”,市场主体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有充足的时间调整自身经营状态,让企业“歇一歇”再重新出发。
(黄瑛 蔡娟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陈沽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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