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江西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申领优待证

2022-05-18 0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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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举行的江西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自本月起开始优待证集中申请领取,至今年11月结束。全省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申领优待证。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2021年12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据悉,我省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总体按照精心准备、先行先试、全面实施、评估总结四个阶段陆续展开。

今年3月,我省选取南昌县、莲花县、全南县、玉山县、资溪县等五个县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试点。试点开展以来,五个试点县均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精细的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干部包干到村,实施分类指导;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利用媒体宣传优待证制发的重要意义,对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进行广泛、多角度宣传,组织培训班,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优待证政策,精通系统操作;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作用。

根据相关规定,武警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上述对象申领优待证时,要主动配合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档立卡,通过建档立卡,完善个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抚恤优待信息等内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向户籍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可致电服务站预约办理。对于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服务站可上门办理。

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享受四方面的优待:国家和我省依法提供的优待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类优待协议所涉及服务,例如退役军人事务部与中国银联、中国石油、中国邮政、顺丰集团、德邦快递及中国联合航空等6家企业开展拥军优抚方面的合作;各地提供的优待服务;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主动提供的多元化的社会优待服务。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钟千惠

责编:张江艳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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