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通报4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2-08-05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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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纵深推进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近日,九江市纪委监委再次通报4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瑞昌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股原副股长曹忠洪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规借贷问题。2022年2月,曹忠洪多次向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负责人打招呼,为朋友承接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造成了不良影响。另外,2015年至2018年,曹忠洪违规向监管范围内的房地产公司放贷获利18万余元。2022年6月,曹忠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并调离岗位。
      德安县原粮食局局长罗国纪违反集体决策程序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方面谋取利益问题。罗国纪在粮食局班子会上违反末位表态制,首先提出将“危仓老库”维修工程交其同学承包,并帮助其同学陆续承接“危仓老库”维修工程31个,工时款共计50余万元。2022年1月,罗国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刘云违规承揽工程项目,破坏市场秩序问题。2014年至2019年,刘云利用职权,以他人名义承接多个工程项目,获利300余万元。刘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刘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濂溪区人大机关一级主任科员王瑞平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9年5月至10月,王瑞平以亲属名义,在某建材公司投资入股90万元。另外,王瑞平在入股公司违规兼职取酬共计1.347万元。2022年3月,王瑞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九江)


编辑:魏菲

责编:张江艳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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