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2-09-06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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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释放一切从严、一律从严、一直从严的强烈信号,武宁县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武宁县清江乡人民政府事业编干部夏忠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财物的问题。2019年12月,夏忠以请领导吃饭及送烟酒花费为由,向管理服务对象(私企老板)索要钱款用于个人开支,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破坏营商环境。2022年9月,夏忠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武宁县豫宁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张华违规索要礼品的问题。2020年10月,张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在武宁县官莲乡卫生院工作多年为由,向官莲乡卫生院索要礼品。此外,张华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同时,官莲乡卫生院相关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武宁县清江乡罗洞村“村两委”超标准安排工作餐并提供酒水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武宁县清江乡罗洞村“村两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在清江乡某餐馆超标准安排工作餐并提供酒水,陈爱民身为罗洞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李荣身为罗洞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对此负直接责任。2022年7月,陈爱民、李荣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负领导责任相关人员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以上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武宁县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优化武宁县营商环境。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不断营造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节日特点,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紧盯月饼、购物卡等背后的“四风”问题,把“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强化明察暗访,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清廉武宁)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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