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公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1个县级单位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江西有11地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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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入选名单
• 南昌县、浮梁县、上栗县、湖口县、新余市渝水区、鹰潭市余江区、会昌县、樟树市、资溪县、弋阳县、鄱阳县
视觉江西 朱海鹏摄
通知要求,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可登录全国农村公路报送技术支持平台查看),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优化创建目标,细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修改完善后的创建工作方案需于2023年2月15日前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交通运输部,并同步上传全国农村公路报送技术支持平台。
同时,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围绕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治理效能提升、“路衍经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不同地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2023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创建单位组织评估,验收合格的,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具体验收时间和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江西农业农村)
编辑:王文婧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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