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经都昌县医疗保障局核实,回复如下:
1、女职工自参保缴费三十日后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异地生育时打电话5566050备案转院,就能在医院直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2、在江西省范围内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出院后填写生育津贴审批表、出院材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送交政府服务中心即可。 (文件依据:九府办发〔2020〕6号文件)
如果你有诉求
也可以进入民声频道反映
具体操作往下看
▼
▲在掌中九江app页面下端找到【民声】频道
▲点击【提问】
▲输入内容就可以通过掌中九江向政府部门提问了!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钟千惠 文/视频制作 王文婧 出镜)
本原创内容版权归掌中九江(www.jjcbw.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谢绝转载。
编辑:钟千惠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