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敲警钟!瑞昌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3-04-03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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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廉洁瑞昌微信公众号通报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详情如下:


1


市监局码头分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


2023年1月13日,某公司为感谢市监局码头分局在工作上指导和支持,安排助理专员胡某购买礼品用于走访市监局码头分局。市监局码头分局将礼品分发给干部职工。闫启顺作为市监局码头分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单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3年3月,市纪委给予闫启顺党内警告处分。

2


市财政局科教文体股股长李汉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2年9月22日,某公司法人周某为了能承接教育局机关大楼电梯项目,电话邀请李汉旗晚上参加宴请,李汉旗应约参加了宴请,当晚宴请费用由周某支付。2023年3月,市财政局党组给予李汉旗党内警告处分。

3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周华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2年2月24日下午,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瑞昌开展抽检工作,事后周华邀请工作人员到餐馆用餐,并违规提供了酒水。2023年3月,市纪委给予周华党内警告处分。


4


市赤湖生态渔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田友锋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

2022年1月25日,田友锋以吃年饭的名义邀请武蛟乡大兴村2名组长及赤湖公司干部职工在赤湖公司食堂聚餐并饮酒,费用在公司报账。田友锋作为赤湖公司经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期间,田友锋在领取交通补助情况下,违规使用用于湖区巡逻和往来业务的租赁车辆上下班。2023年3月,市纪委给予田友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市工程建设监理所所长蒋国庆虚列办公用品开支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蒋国庆安排办公室人员采取虚列办公用品开支的方式购买烟、酒等用于公务接待。2023年3月,市住建局党组给予蒋国庆党内警告处分。


6


黄金乡政府建设办公室主任柯兴超标准安排工作餐问题。

2020年6月初,柯兴等人到瑞昌市区找拆迁对象商谈迁坟事宜,事后柯兴擅自超标准安排在餐馆用餐。2023年3月,市监委派出黄金乡监察办公室给予柯兴政务记过处分。


7


市殡葬管理所所长鄢斌违规发放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费问题。

2019年至2021年,瑞昌市殡葬管理所延续以往做法,按照每月双休日补贴600元和法定节假日每天200元加班费的标准向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及加班费,鄢斌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3月,市纪委给予鄢斌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有的单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有的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接待,有的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有的既领取交通补助又坐公车,这些问题反映出瑞昌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高压线”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并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的定力和决心。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慎初慎微、洁身自好,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颁布实施十年有余,纠治“四风”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深入民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作风建设政治责任,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干部作风建设,做到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切实严管所辖。

清明将至,瑞昌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盯公车扫墓,利用清明节回乡祭祖相互宴请,公款旅游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廉洁瑞昌)


编辑:魏菲

责编:刘芸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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