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4月20日至5月30日,我市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超载超限)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为一年内累计超载超限违法3次及以上的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对失信当事人依法采取取消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经营资质或限制性经营等措施,并将失信状况作为失信当事人重新从事营业性运输审批的审慎性参考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内容包括:加强货车生产和改装监管。对失信当事人从事货车生产、改装等经营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督检查,并加强道路查纠;加强重点货源单位监管。对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进行排查,加强以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在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对失信当事人的监管。在货运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高速公路入口处等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对失信当事人超限超载情况的重点监测,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和上桥行驶。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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