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学员公告

2023-04-28 14:16:32   
浏览量 29640


招聘

公告

Hi!

新朋友

欢迎加入我们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0年度获评江西省优秀住培基地,2022年度内科专业基地获批江西省重点住培专业基地,在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业务水平测试中,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均成绩在全省排名第三。为继续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更多的临床实用人才,现招收35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4月27日<<<



NO·01

单位简介生命活水医疗集团


图片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893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协作医院。孙中山先生曾为医院题写“生命活水”院名,如今医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九江市规模较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全市50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等任务,并辐射湖北、安徽周边500万人口。

图片

医院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医院拥有活水院区、总院院区、城西港院区三大主院区,托管经开区人民医院作为经开区院区,接管花果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九龙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占地面积约323亩;编制床位2000张,实际开放床位2095张;在职职工 3000余人,博士70人(在读51人),硕士569人(在读108人),高级职称378人;全院共设置35个职能科室;140个临床医技科室。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始终秉承生命活水百年传承的精神力量,以其执着以求的坚韧和无坚不摧的冲击力,围绕“一轴、两翼、一核心、三基础”工作目标,打造“全国有名、全省知名”的生命活水医院品牌。



NO·02

招聘需求


图片

点击放大查看<<<<



NO·03

招收条件


(一)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专业;

(二)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

(三)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四)单位委培学员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无故中断住培未满三年的学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NO·04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5月10日,报名网站(http://jiangxizyy.wsglw.net)。报考学员登录网站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按规定上传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到学历证书的上传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3个志愿(报名流程说明可在住培管理网络平台下载)。




NO·05

资格初审、笔试及面试


(一)资格初审

请应聘者于2023年5月5日- 5月12日前往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生命活水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登记,资格审核时请携带报名表和在报名系统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5月24日-5月25日)登录 (http://jiangxizyy.wsglw.net)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2.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采取现场综合面试考核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NO·06

培训期间相关待遇


(一)在培训期间,每位住培学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培训期间,如上级行政部门有专项追加的拨款,将按文件要求发放到个人。

(二)试岗三个月满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工资在原有的基础上补助200元/月。

(三)入职三个月可以申请伙食补助,补助餐费330元/月/人。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单独值班者,将根据实际工作量,按照医院同等同类人员发放绩效。未取得执业医师执照轮科表现合格者的按照工作表现发放一定绩效。

(五)培训期满后,表现优秀并获得省卫健委颁发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社会生,按照医院岗位要求,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可择优录取,对其中取得硕士学位者,医院优先录用。




NO·07

其他事项


考生一经录取,须与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的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咨询:15170298877。


(来源: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编辑:毕典夫

责编:曹玉婷

审核:杨春霞

继续阅读
热门评论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