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发病率5%--12%。病因存在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发病综合征性质,病理体现全身小血管痉挛和血管内皮受损。大多数孕妇表现为妊娠期出现高血压、尿蛋白及水肿等,分娩后减轻、12周后消失。妊娠相关高血压疾病概括为4 类,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 - 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妊娠期各类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之间存在转换性和进展性。
答:对母亲的危害:(1)71%的子痫前期孕妇均有单器官损害,包括胎盘、肝、肾、心、脑、肺等。(2)重度子痫前期可发生心力衰竭 、肝肾功能障碍 、肺水肿 、DIC、胎盘早剥 、产后出血 、HELLP 综合征 。(3)其中心衰 、脑血管意外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
对胎儿的危害:主要是早产、羊水过少、胎儿生长受限 、胎儿窘迫、死胎、死产、新生儿窒息及死亡 。
答:1、测血压: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 ≥90mmHg; 或出现下肢水肿进行性加重、头晕、心悸、头痛、视物模糊及上腹部疼尿蛋白2+者 。
答:1、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孕妇可期待至妊娠37周终止妊娠。
2、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及重度子痫前期:妊娠26周至不满28周的孕妇根据母儿情况及当地医院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可以行期待治疗 。
3、妊娠28周~34周,病情不稳定,治疗后病情仍加重,应终止妊娠;
4、妊娠>34周的孕妇存在严重并发症或胎儿宫内不安全应考虑终止妊娠 ;
答:分娩的方式:根据病情注意个体化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如无产科剖宫产术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术的指征;对于已经存在各类孕妇严重并发症,剖宫产术是迅速终止妊娠的手段 。
答: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远期罹患心脏病和高血压 、肾脏疾病 、血栓形成的风险增加,应告知孕妇上述风险,加强筛查与自我健康管理,注意进行包括尿液分析、血肌酐、血糖、血脂水平及心电图在内的检查 。
2、鼓励健康的饮食和生活习惯,如规律的体育锻炼、控制食盐 摄入 ( < 6 g/d)、戒烟等。鼓励超重孕妇控制体重至BMI 为18.5~25.0 kg/m2,腹围<80 cm, 以减小再次妊娠时的发病风险,并能利于长期健康。再次妊娠前要进行孕前评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全世界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发病的背景复杂,孕妇高血压的临床表现程度和表现形式复杂,在此基础上,在强调各种风险因素识别同时,应重视妊娠期孕妇的自我监护,了解预警信息,强化产前检查,提高早期识别和早期诊断能力,并在降压和对症处理的基础上,注意各种诱发病因的诊治。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是减少女性高血压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