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掌中九江民声频道咨询:公积金使用过两次,但已经全部还清,为什么不能第三次使用?很多地方都已放开了公积金使用次数限制。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回复如下:
1、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继续实施个人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个人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费,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水平,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目前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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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婧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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