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就是毒品!九江公安破获多起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案件

2023-11-03 20:05:55   
浏览量 29504


2023年10月1日起

依托咪酯俗称“上头电子烟”正式列管

贩卖=贩毒,吸食=吸毒

非法吸食、走私、贩卖依托咪酯

一律按涉毒处理

图片

自依托咪酯被列管以来,浔阳公安全力开展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通过线索精准研判、深度挖掘、高压严打,连续打击吸贩新型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三里街派出所精准出击,共行政处罚涉嫌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违法嫌疑人8名,刑事拘留涉嫌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犯罪嫌疑人5名,刑事拘留涉嫌容留他人吸食含依托咪脂电子烟犯罪嫌疑人1名。

01

图片

10月12日,三里街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涉毒线索,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细致摸排、缜密侦查,在某酒店现场抓获非法购买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违法嫌疑人韩某、余某、黄某、董某、胡某。民警顺藤摸瓜,当日在某小区抓获涉嫌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犯罪嫌疑人董某某、黄某某。目前,韩某、余某、黄某、董某、胡某被依法行政处罚,董某某、黄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

10月16日,三里街派出所继续深挖涉毒线索,在某公寓内现场抓获涉嫌非法购买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违法嫌疑人蔡某,涉嫌容留他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犯罪嫌疑人杨某、管某。目前,蔡某被依法行政处罚,李某、杨某、管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02

03

图片

10月19日,三里街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毒线索,立即组织警力突击检查,在某酒店现场抓获涉嫌非法购买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违法嫌疑人朱某、杨某、徐某,其中朱某对其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朱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列管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图片

依托咪酯已被正式列管

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非法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卖毒品

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

要主动远离“上头电子烟”

洁身自好,谨慎交友

切勿以身试法

发现售卖、吸食“上头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来源:浔阳公安)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继续阅读
热门评论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