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武所作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的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九江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感恩奋进、实干担当,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九江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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