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警钟!永修男子千里送卡沦为犯罪“工具人”

2024-03-07 10:20:00   
浏览量 38939

听信骗子的谎言

千里迢迢乘车

到省外与对方见面

不但将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

提供给对方使用

还亲自帮助取现

赵某将自己

与电诈犯罪捆绑在一起,

沦为了诈骗团伙的“工具人”

他将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沉重的代价

也向世人敲响了警钟

2024年3月6日,永修县公安局反诈民警循线追踪,重拳打击,成功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

图片

3月5日,永修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人员赵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资金流水异常。民警立刻找到赵某核实情况。

经查,赵某于今年2月底因手头紧张,想在网上找渠道贷款。其在“某音”APP上看到一则贷款广告后,便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留下,后有陌生人通过微信联系赵某,称只需要跟对方约在某地见面,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包装资金流水就能成功贷款。赵某轻信对方后乘坐火车到省外与对方见面,将自己的手机和名下的某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进行使用。

经查,赵某的银行卡在被对方操作使用期间,共入账涉诈资金2笔,其中一笔交易3000余元,另一笔交易10000余元。赵某还帮助对方将以上交易现金合计13000余元进行了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赵某不加以核实、无视风险,为上游不法分子涉诈资金取现洗白的行为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赵某已被永修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任何一起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这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实名不实人”银行卡转账,这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威胁。请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坚决抵制不法行为,不做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来源:永修公安)


编辑:钟千惠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继续阅读
热门评论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