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认真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九发〔2023〕6号)精神,大力推行九江市人才绿卡“免申即享”服务,不断提升人才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九江工作的省级及以上人才、“浔城英才”计划入选对象、第九批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入选对象、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地市级领军人才。
二、申领条件
1.申领对象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其中省级及以上人才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柔性引才协议;
2.申领对象(除柔性引进的省级及以上人才外)在九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取得营业执照满6个月(四选一即可);
3.申领对象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有效期限
四、相应待遇
五、申领流程
1.线上申领
2.线下申领
六、温馨提示
附件1:
《九江市人才评价分类认定办法》
附件2:
相关责任单位咨询电话
(来源:九江组工微讯)
编辑:魏菲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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