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浔阳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家位于浔阳区甘棠北路20号的银光船舶电器门店,存在违法买卖危险废物行为。
据了解,该公司于3月3日将危险废物(108个废铅蓄电池,重约7.997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代号为HW900-052-31)非法提供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获得违法所得6.03万元。该批危废的处置费用大约0.3万元。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规定。
4月10日上午,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浔阳大队会同甘棠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浔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对银光船舶电器门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执法普法,并下达整改。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后续,该门店如再出现同类违法行为,将严惩不贷。
(陈晖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许钦)
本原创内容版权归掌中九江(www.jjcbw.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谢绝转载。
编辑:魏菲
责编:钟千惠
审核:许钦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