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日前,我市下达首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893.5万元,惠及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者509人,其中申请2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260人,申请1.5万元燃油车补贴249人。
据悉,我市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执行该补贴标准。
消费者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后申请,经有关主管部门会审后,由相关部门将资金拨付至消费者账户。
(夏汀 九江日报记者 沈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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