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罗璇辞去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罗璇的代表资格终止。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决定任命赵昕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决定免去:
罗璇的萍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彭文华的萍乡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1.任命刘熙瑶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2.任命张豫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3.任命周丽娜(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4.任命舒芳(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5.任命刘雨姬(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6.任命周金颉(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7.任命叶峰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8.任命陈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9.免去黄薇(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10.免去黄长林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11.免去邹凡(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12.免去姚赛(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13.免去周金颉(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14.免去刘薇(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江西政读)
编辑:王文婧
责编:钟千惠
审核:吴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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