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九家单位印发通知,公布了2024年省级农民合作社名单,全省597家农民合作社获得认定。我市修水县狮型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9家农民合作社获评省级农民合作社称号,认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通过“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积极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目前,全市已发展农民合作社9129家,其中,国家级农民合作社45家、省级农民合作社211家、市级农民合作社285家、县级农民合作社466家。
我市还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全市建设了1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了“辅导员+服务中心”服务体系,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注册注销、规范创建、章程制定、财务管理等指导服务。彭泽县、修水县完成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全县农民合作社运行质量明显提升。
据统计,全市农民合作社2023年经营性收入超过31亿元,带动农民32.12万户,户均增收600余元,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赵倩倩 九江日报记者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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