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法制办核实,回复如下:根据《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9号),白底蓝字临牌上路行驶的合法性已于2023年5月1日丧失,建议您尽快置换合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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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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