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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网友举报信息发布举报答复书,答复书全文如下:
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你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
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如不服本答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吴晨
责编:钟千惠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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