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事关“证照分离”

2022-05-09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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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江西省审改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确保改革要求落地见效,进一步盘活我省市场主体存量,激活全省市场主体增量,切实提高企业数量占比。

在改革举措上突出“细”

各地各部门将对照我省认领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细化和调整改革举措: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完善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明确备案所需材料,原则上实行事后报备;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制定完善具体工作规程,明确可减省的材料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提出依法下放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材料、优化流程和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期限、取消数量限制等具体措施。

对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事项,推动加大改革探索,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方式和更高效的优化审批服务举措。

在推进落实上突出“实”

为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各地各部门将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违规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进行督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在信息共享方面,各单位通过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订阅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许可结果信息,确保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结果信息通过数据平台相互推送,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同时,建立市场主体数据更新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数量变化,为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在强化监管上突出“新”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信用风险信息归集力度,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统筹行业风险防控,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强化风险预警预测,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增强监管威慑力,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编辑:柳飘蕙

责编:张江艳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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