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奇志在湖口县开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立新随同。县委书记曾宝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文,县领导梅慧菊、许清分别陪同。
在湖口县水上联合执法队基地和长江港务码头现场,廖奇志详细了解湖口县贯彻落实《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开展情况。廖奇志指出,自《条例》实施以来,湖口县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探索出“组织联建、资源共享,事务联商、案情共议,执法联动、水域共治”的“三联三共”新模式,促进了河道采砂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坚持依法科学治理,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扎实推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检查中,廖奇志强调,要从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保护优先放在首要位置,把《条例》实施细则、办法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规划编制作用,持续完善综合执法机制的构建和数字化科技成果运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来源:湖口发布)
编辑:柳飘蕙
责编:张江艳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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