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多措并举,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坚实防线。冬季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463起,其中醉驾103起,有效清除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稳定。
2024年12月6日13时33分许,当事人刘某旺(男,身份证号:3604261973***17)驾驶赣GG1858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德安县迎宾大道与万家岭旅游专线交叉路口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旺的呼气数值为11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12月12日15时43分许,当事人周某强(男,身份证号:3604271991***16)驾驶赣G5220W小型汽车,在庐山市506省道归宗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周某强的呼气数值为123mg/100mI,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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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正在进行中
九江公安提醒您
酒后禁驾,方能“久”驾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拒绝酒驾醉驾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吴晨
责编:钟千惠
审核: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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